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_政策文章信息网

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为持续创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经济生态,当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根据《山西省“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营商环境建设状况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太原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履行营商环境建设牵头职责和考核督促职责。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并办字〔2018〕39号),明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大幅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8个方面31项改革任务。2019年制定出台《太原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行动计划》(并政办发〔2019〕24号),重点推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投资贸易环境、营造诚信法治环境、升级创新创业环境等4个方面25项年度目标。2020年实施“1+21+10”优化行动,以《太原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并办发〔2020〕6号)为总纲,配套制定实施21个单项指标便利化改革行动计划和10个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市呈现出“市县一体、条块联动、协同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格局。

(二)聚焦“放管服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幅下放行政职权。“十三五”期间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职权117项,做到承接到位、取消彻底、下放到位。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梳理调整,市级九大类3405项行政职权全部上网公开,让办事群众“一单在手、一目了然”。

全域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2020年1月1日,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同步启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构建科学顺畅的“审管分离”机制,有效整合行政资源,从体制上消除部门间的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互为前置、权责脱节等弊端,实现审批场所“物理集中”到审批职能“化学融合”的转变。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全面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五减三化”改革,简并审批事项、精减受理要件、重构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由“外部循环”到“内部流转”的转变,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多个部门、多个窗口、多套材料”“折返跑、多地跑、多次跑”转变为只到集中审批部门“交一套材料、只跑一次”就可办结,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显“几何级”提升。

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53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事项明确细化办事流程指引、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改革举措,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四扇门”改革,一体推进“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打响“承诺太原”品牌,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

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建设应用太原市商事登记系统,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做到企业登记无纸化、无介质全程网上办理,登记注册“零纸张”“零跑路”,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网点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场所广泛布设商事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打造企业登记注册申请、审批、发照“就近式、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开办企业线下“1天办结”。与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协作开展企业登记“跨省通办”,投资者不必到现场即可拿到联盟城市营业执照。

创新实施投资项目建设“模拟审批”改革。对符合政策的投资项目,探索后置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同步对其他审批事项进行并联审核审查,涉及前置审批结果的,视同投资主体已经取得,先行出具“模拟审批”意见。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总耗时压缩至70个工作日。

2.注重放管结合,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探索建立“一个系统管监管”机制。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为支撑,汇聚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数据、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为各级政府提供监管综合信息服务、监管决策支持服务、监管指令发布服务、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展示服务;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提供平台支撑服务、监管数据共享服务、风险预警服务和监管信息推送服务。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评价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3.顶格优化服务,打造政务服务太原标准

建设政务服务超市。发挥集中审批优势,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办理”,建立“一窗收件、按责转办、一窗出件、评价反馈”受审分离闭环流程,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一窗通办”,让申请人不接触审批人就能顺利办好审批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向基层延伸,实现“纵向四级贯通、横向全面联通”,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达到四级网办深度,可网办比例达90%。创新提供“7×24小时自助办+周末不打烊”全天候、全景式政务服务,打通“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堵点痛点。探索实施“承诺制”“信易批”“套餐式”政务服务,群众办理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

提升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深度。打造集“便利化办税+网络化服务+个性化推送+数据化管理”为一体的电子税务局,功能覆盖日常涉税业务的92%以上,注册用户占到全市纳税人总数的96%,其中,单位纳税人注册使用数占到99.7%。全市纳税申报网上办理率达99%以上,新办纳税人套餐网上办理率达96%以上,税务注销网上办理率达96%以上。

持续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流程。将供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供水、热力报装办理不超过4个工作日,燃气报装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打造环节少、时间短、造价低、服务优的办电服务新模式,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城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100千瓦及以下)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外线施工),零成本接入;高压接电外线工程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5天内并联办理完成,供电企业单电源接电时间不超过20天,双电源不超过30天(均不含外线施工)。

有效改善不动产登记效率。加强与金融机构服务合作,打造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已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的银行全面推行预抵押注销由银行单方申请办理,立等可取。存量房交易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税务缴交一窗式受理。将所有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由5个工作日全面压缩到3个工作日办结。

4.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改进政府服务质量

优化提升“一条热线管便民”功能。整合各级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建成全市统一的“12345”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将12345热线建设成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的,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总客服”。

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部门整合重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覆盖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一个平台管交易”。

常态化考核督促推动改革落地落实。市委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以考促改、以考促优。市政府将重点改革任务列入“13710”督办台账,跟踪到底、销号清零。改革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对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在内的41个城市进行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综合便利度获评优良。在2020年山西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7项指标排名全省第1,8项指标排名全省第2,综合便利度稳居全省首位。在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对80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进行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综合便利度由“优良”队列进步到“优秀”队列,排名全国第29位,中部地区排名第3位,跻身全国进步幅度较大城市行列。“获得信贷”“劳动力市场监管”2个指标被列为全国标杆,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作为进步最快的指标之一,应邀在2021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市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正处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向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动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新模式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转变,迫切需要向引领全省、深度参与全国乃至全球经济分工的开放型经济转变,迫切需要向以数据为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数字型经济转变。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高水平的营商环境支撑,面对我国对外开放从过去沿海为主逐步递推到内陆的新形势,只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吸引和集聚一流创新资源,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新动能。必须清醒的看到,尽管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部分领域还存在突出短板弱项。

1.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结构仍需调整,简政放权还有较大拓展空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不多,不同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缺乏协同性和精

准性,实效性、操作性有待提升;企业税负重、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企业获取土地、资金、劳动力、电力、水、气等要素的价格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依然偏高。

2.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有些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和改革创新实践的客观需要,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不完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协同机制有待健全,对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监管缺乏前瞻性;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3.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思想认识不足,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推进改革的自觉性不强;对国际通行法律、公约协定及投资贸易规则惯例研究分析不够,国际化先进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引入应用不多;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政策吸引力不强、服务配套相对滞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部门联动支撑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亟待加强,供需对接不够精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诚信、人人履约践诺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

4.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的制度渠道仍不畅通,智慧政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一枚印章管审批”后的“一门、一网、一窗、一次”集成效应尚未充分显现;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暖报装、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获得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办理破产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不够精细;一些基层窗口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扛起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历史责任,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投资贸易规则,持续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和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省内“示范市”,争当中西部省会城市营商环境“标杆市”,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当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持续注入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冲破思想观念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注重顶层设计与实践活力相结合、思想解放与行动突破相促进、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交互作用,健全完善鼓励创新、服务创新、宽容创新、保障创新的制度机制,持续释放改革创新制度红利。

2.坚持服务转型。坚定转型信念,保持战略定力,聚焦转型发展谋划营商环境建设蓝图、围绕转型目标推动单项指标提升,针对“痛点、堵点、难点”,创新开展一系列标志性、牵引性、战略性改革举措,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塑造营商环境新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深刻转变。

3.坚持为民导向。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自觉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4.坚持对标一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投资贸易规则,为各类市场

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5.坚持公平法治。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末,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所有涉企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基本实现“跨省通办”,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力争2-3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到2024年末,行政审批事项压减30%以上,“互联网+监管”应用率超过80%,年均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00户,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全国居前,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中西部省会城市营商环境“标杆市”初步建成,力争1-2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到2025年末,行政审批事项压减50%以上,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速不低于10%,“互联网+监管”主要行业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内陆地区人才技术高地、资金资本洼地、新兴产业洼地、转型项目洼地初步构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创建成功,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跃升,力争一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精简全流程事权,打造市场准入新洼地

1.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等要素,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底实现“四级十同”。加大市级放权力度,坚持“能授尽授”“应赋尽赋”,将高频事项下放县(市、区)办理,将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大力推进向开发区授权赋权,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2.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改革清单,认真落实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扇门”改革举措,切实做到“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推行“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探索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

3.持续深化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五减”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整合简并相同、相近事项及关联事项,实现关联事项合并办理;发挥集中审批优势,将一个行业的多张许可整合为一个综合许可,申请人只提交一次材料、一次申请即可办好一件事。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示、论证、检验检测等环节,通过形式审查、书面承诺、批后监管、远程影像等方式取消现场勘查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件,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信息共享、数据内部核验、减少证明事项、申请表上已经注明申请人或项目情况的不再单独提供证明材料等方式,将保留的申报材料整合为“申请表单+报审文件+评审报告”三项,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通过减少材料、精简环节、压缩层级,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引导企业群众应用全程网办功能,提供快递邮寄等免费送达服务,让更多审批服务“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减少办事跑动。

专栏1简政便民工程
     加大市级放权力度,将不动产登记、水气暖等高频事项下放县(市、区)办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有序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

(二)加强全覆盖应用,打造数字政府新高地

4.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组织架构,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及效能考核;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设施、软件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政务数据管理中心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整合、挖掘、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支持。2021年健全工作机制,建成“数字太原”技术底座,一批政务服务、宏观调控、城市管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重点应用上线运行。

5.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一是搭建政务云平台。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覆盖全域、逻辑集中的政务云平台。坚持集约原则,统筹建立资源按需供给、运行安全可靠、技术适度超前、支持异构部署的市级政务云计算平台。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统一部署在政务云平台。2021年形成计算存储资源集约建设、云计算能力全局调度、政务数据分布式备份、政务业务高效容灾的政务云平台大格局。二是汇聚数据资源。2021年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形成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池。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数据注册、集中发布、便捷检索、统计分析、多样接口、安全存储等功能,推进“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2022年建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办事材料等基础库为核心的数据中台,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为智能审批、网上办事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依托人口、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基础,2021年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整合各种核验方式,利用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手段,为全市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并对接国家和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互联网用户(含自然人、法人)、公务人员提供统一账户服务,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四是建设可信电子证照平台。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设可信电子证照平台,提高电子证照的可信度和通用性,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认互信。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加快推进证照信息数据汇集,并与个人和法人关联,应用于不同场景的使用、核验,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五是推行中介服务“网上办”。2021年建设“云中介”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在线“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中介机构网上注册、发布信息、接受委托、成果电子化提交,用户网上咨询、选定机构和服务,审批部门在线接收成果、提交服务评价的线上全流程中介服务。高质量建立专家库,建立配套制度,依法合规接受中介服务,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6.完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支撑,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的原则,推进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库,实现电子材料一次提交、一档管理、多次使用,全力打通“一网通办”堵点难点。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审批服务事项咨询、申报、受理、审查、决定、寄递全过程、全链条重塑再造线上审批流程,力争实现同类事项审批流程全国最简。2021年开发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智能化系统,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自动比对等措施,实现审批业务电子化、高效化、智能化,高频事项、简单事项通过“人脸识别、交叉比对、自动填报”,实现群众办事“秒报”;依托数据实时共享比对,通过“网上申请、业务协同、自动审批、即时结果、动态监管”,实现全过程无人工干预的电脑全自动化“智能秒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自助办”。

专栏2数字政务工程
     搭建市级政务云平台,建成政务数据信息库,将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办事材料等基础数据纳入中台,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为智能审批、网上办事提供数据支撑。运用区块链、智能认证等前沿技术,逐步建立用数据审批、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管理的数字政务服务管理模式。

(三)深化全要素改革,打造公开公正新机制

7.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两线一片”及关联事项应划尽划,逐步实现县级审批事项基本统一。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再造审批服务流程,细化审批审查要点,构建覆盖全事项、全过程的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体系,切实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向社会主体提供无差别、高品质的审批服务。清理修订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将改革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法规制度固定下来,进一步激发改革红利。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审管互动信息交流机制等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审管衔接”,确保审管信息无缝衔接,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健全完善“一个系统管监管”机制。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为支撑,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管理机制,扩展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度。提升信用信息产品应用能力,依法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把信用信息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实现“一键查询、广泛应用”。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采取审慎包容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9.加快构建“一个平台管交易”体制。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创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品牌,实现服务事项标准覆盖率100%、标准有效实施率100%、服务质量市场主体满意率100%。全市“统一平台运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服务规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23年,完成“人工智能+交易大脑”(AI.PRT)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扩展电子化交易深度。

专栏3综合监管工程
     创新探索管好“一件事”场景式综合监管模式,选取市场、建筑工地等场所的高频次、重点监管事项,聚焦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事项的监管。对“六新”产业项目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10.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

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

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发生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四)创新全环节审批,打造行政审批新模式

11.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外,实行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收费管理,对企业承诺的事项,政府不再事前审批。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土地出让前,提供“全代办”服务,先行完成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区域的区域评价,包括区域节能评价、区域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设置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具备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企业竞得土地,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后,即可开展设计施工,加快项目落地。坚持主动服务、精简程序、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建立与承诺制、标准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配套的“全代办”服务制度。

12.全面推行“承诺制+模拟审批”。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投资主体已经明确,但没有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融合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多项举措,后续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同步对项目立项(含项目备案、核准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水环境影响评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消防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挖掘城市道路等进行并联审核审查,实行“模拟审批”。项目主体完成土地出让或划拨,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各项规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

13.探索公布复杂审批事项“错题板”。广泛调研、搜集企业在办理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不了解政策、不了解审批程序而进行的与最简审批流程不符的准备工作、印证材料,形成审批材料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标清“雷区”,点亮“红灯”,为申请人画好“路线图”、当好“引导员”,并做好前期辅导,避免申请人走弯路,节约时间和成本。

14.打造政府统一服务升级版。扩大政府统一服务范围,将原来由企业办理的移除改造、评估评审等14个事项调整为政府提前统一办理,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按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重点加强审批前置基础工作,相关前置基础工作缺失或滞后制约审批进度的,形成负面清单,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切实提高政府统一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真正为市场主体减负担、降成本、增便利。2025年形成政府统一服务成熟模式。

15.打造商事登记太原模式。组建“帮办代办+一企一策”服务专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等商事登记业务咨询、指导和帮办服务,为重大项目量身定制“一企一策”帮办方案,实施全程帮办代办。在银行网点和市、县(市、区)、乡(街)、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场所广泛布设商事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应用太原市商事登记智能审批系统,推广太原市企业及个体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办”模式,推行企业登记“同城通办”,打造企业登记注册申请、审批、发照“就近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到2021年底,各类新开办企业线下“半天办结”、线上“秒批秒办”,实现税务Ukey免费发放、公章刻制全部免费,向新办企业赠送“开业大礼包”。

16.全面实施“信易+”服务。固化“守信优先”的服务规则,对信用状况较好的守信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辅助材料或条件有欠缺的,实行审批部门先行办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容缺办理”服务方式;对有关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申请人对申请事项、办理条件或申报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不再事前审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验收环节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复核检查的“承诺制办理”服务方式。试行对守信申请人开展无偿代办、免费邮寄、免费停车、代领证等激励措施,让守信主体更加便捷获得政务服务。

专栏4“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程
     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供“全代办”服务,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开工基本条件。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在开发区试行产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

(五)提升全链条效能,打造高效政府新标准

17.打造办理建筑许可最简最捷模式。积极推行建设项目审批“联合办、同步办、合并办”,试行规划设计方案阶段联合审批,融合项目方案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水电气热公用事业接入、道路掘路施工等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稳定项目设计,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探索推行“多规合一”,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及现实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全面推进“多测合一”,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深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建立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服务平台,扩大联合验收范围,推行低风险项目不动产登记和联合验收合并办理,进一步压减首次登记时限。融合告知承诺、政府统一服务、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容缺后补、模拟审批、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多项举措,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次申报,限时办结。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实现办理建筑许可跨部门全流程“一个系统”审批,让“数据跑”代替“企业跑”,“线上跑”代替“线下跑”。2022年前,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18.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深化税费缴纳综合申报改革,扩大税费缴纳综合申报范围,减轻税费缴纳负担。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探索个性化专属服务定制,实现申报表智能化填写,提高掌上办税便利化程度,实现“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常态化,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日常办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办。

19.推行企业注销电子化。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根据权限范围确定企业联合注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清单,“一个进口、二种选择、三项免费、四份材料、一网通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终止有关业务需经批准的,探索多项同步注销。

20.全面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将公用事业报装流程纳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畅通线上受理渠道。在城六区政务大厅增设公用事业服务窗口,水气热全部入驻,实现各区报装受理全覆盖。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市政服务单位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试点开展供电、供水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接水预装服务,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后即可“一键接入”。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占用绿地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告知承诺制,取消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接入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2021年,将企业用户用水、用气报装办理环节精简为2个、申请材料精简为2份,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

21.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功能,支持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材料。强化身份核验,简化提交材料,在线领取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深化关联业务改革,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业务,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试点推行“交房即领证”模式。实行“最多跑一次”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个环节、一个工作日”办结。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2.优化跨境贸易服务。简化申报材料,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账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外发加工一次申报,深加工结转一次申报,余料结转一次申报,内销征税一次申报。优化不作价设备监管,创新低值辅料监管,有效提高查检效能。推动通过联网核查方式或“点对点”行政协助方式替代当事人现场交验纸质证明材料,协同推进“两步申报”“两端准入”等各项改革,加快推进进出口“提前申报”和无纸化通关作业,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作业手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推行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实行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探索推行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23.打造获得信贷太原模式。筹建太原金融服务体系,搭建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太原地方企业征信系统、金融创新服务中心,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2021年,建立“线上”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集聚银行、证券、保险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资源,接入征信查询等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闭环式、一站式融资服务,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提升信贷获得率。创新开展“以税定信、以信换贷”模式,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

24.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建立“当场立案,只跑一次”立案服务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市县两级法院实现不受区域限制跨地域立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推进争端解决方式多元化,鼓励企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力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健全信用促进联动机制,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确保胜诉权益。创新试行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就地即时执行工作机制,缩短办案周期。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查控,1个月内执结速执案件,3个月内执结普通案件,6个月内执结重大案件。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及时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案件到位款物1个月内交付申请执行人。

25.营造公平、高效的政府釆购环境。2021年,建设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开评标”。建设应用采购需求库,按照“高效识别、统一目录”的要求,推行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标准化”,实现为采购人选择商品提供技术参考、指导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参数一键编辑响应参数和专家智能评审,提升招标投标精准度。

专栏5获得信贷品牌工程
      围绕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优惠度,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督促金融机构优化再造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打造“获得信贷”太原优势品牌。

(六)优化全周期服务,打造包容普惠新优势

26.建立惠企政策矩阵。建立“太原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梳理录入国家和省、市、县(市、区)四级惠企政策,完善政策兑现办事指南,健全政策更新机制,确保惠企政策全覆盖。逐步优化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服务。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健全兑现办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助力惠企政策兑现落实。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27.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下政务大厅和线上政务服务网一套系统办事、一体化运行,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实现线上线下办事同品质、同效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布设“政务服务一体机”,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银行、进机场、进车站。扩大“7×24小时自助办+周末不打烊”全天候、全景式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在各级政务大厅推行导办、帮办、代办,将市级不动产登记、医保、养老等高频事项下放至城区“全城通办”,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更多民生服务类事项实现“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

28.设立营商环境热线。以“12345”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为平台,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做到“企业群众有呼声、政府部门有回应、改进提升有实效”。

29.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在全市窗口单位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严格“一事一监督”问责,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30.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原则,对涉中小投资者纠纷进行全方位评估,依法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

31.破解企业“破产难”问题。建立常态化“府院破产清算统一协调机制”,有效解决破产企业遗留问题,落实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依法为破产重整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减轻破产重整企业负担。对重整走出困境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设立“三无”企业破产专项援助资金,彻底清除“僵尸企业”。对无产可破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减免诉讼费。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对破产案件分类实施繁简分流,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2021年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机制,培育优秀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不断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32.加强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监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各类用人单位享有同等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线上互联网服务和线下实体网点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多渠道受理,任一方式均可办结。加强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实名制管理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创业全程服务,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实训、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适应市场需求开展专项服务,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重大政策调整和自然灾害影响,存在高失业风险的劳动者群体开展专项帮扶。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3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大力实施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供给能力、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现代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知识产权集聚区融合能力、推动职务知识产权权属改革等“五提一改”工程,制定专利资助、专利补贴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蓬勃发展。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高校、创业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2021年,建成“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太原分中心”。

34.努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坚持高端化引领、市场化导向,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开展“创新生态人才支撑工程、人才培养全覆盖工程、人才服务提质升级工程、人才评价激励改革工程、人才管理体系改革工程”五大工程,落实“杰出人才培育计划、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社会工作人才倍增计划”。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政策,2023年前,建成南北两处1000套左右人才公寓,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高地,增强人才“磁吸效应”,不断壮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35.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大力扶持“双创”项目,推动双创载体发展,形成“平台+服务”双重配套、“政府+市场”双翼支撑、“政策+资金”双轮驱动、“人才+科技”双重保障的双创新业态。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各自优势在细分领域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建设一批“互联网+”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2025年前,完成创新平台“三高”工程,打造一批高质量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实施学科专科“三重”工程,抓好医院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及团队“三优”工程,每年遴选一批优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团队、产业领军人才、行业协会领军人才,进一步提高全市科创平台质量。

36.建设与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构建“一环十二射多连”的市域高速公路网络和“十二纵七横四联”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格局,打通连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的“六放射”综合运输通道,建成更具辐射力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打造联接“一带一路”向西新亚欧大陆桥、向北中蒙俄经济走廊大通道的重要物流节点,建设现代大型综合物流基地,建成更具集聚效应的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形成辐射中国西部、北部的国际物流枢纽。构建“零换乘”城市交通组织体系和特色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在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个阶段全面落实绿色集约理念,全面改善交通生态、提升环境品质。2025年建成更具创新引领作用的品质交通城市。

专栏6创新驱动发展工程
     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提升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深入开展一流高校人才引进工作,加快人才公寓建设,打造人才服务品牌。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机制,充分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

37.全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森林保卫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环评审批,进一步把好入口关,杜绝“两高一资”企业入驻。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法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整改各类环境问题,完善全市污染源信息和动态管理数据库,确保全市环境安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构筑山城交融的生态格局,打造城市绿心,形成“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城市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城郊森林公园、环城百万亩林带等重大绿化工程,年均绿化30万亩以上,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抓总、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市县一体、整体推进”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协同联动,进一步理顺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地方部门与条管单位、市级牵头部门与省级配合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途径,完善“信息互通、工作互联、优势互补、指标共建”工作机制,健全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制度支撑体系,有效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锤炼良好作风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为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谋划和开展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谋服务、抓改革、促发展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健全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培育“人民至上、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让企业和群众随处都能感受到有温度的公共服务。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形成控新、治旧、抓早、铲土的标本兼治工作格局。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注重整体提升

一是定向突破打造比较优势,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结合实际,选取基础较好的市级牵头单位和县(市、区)为试点,推动单项指标重点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在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推广自贸区各项改革举措。推动县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进行整体综合评估,针对性制定区域优化方案,加快单项指标便利化改革,全面提升县域营商环境建设质量,争创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县(市、区)”。

(四)突出关键支撑

加强信息保障,强化互联网和信息网络技术综合应用,以大数据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办公、智慧决策、智慧审批、智慧服务,推动政府运转更加廉洁高效、政府政策制定更加精准科学、政府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信息化透明化程度更高。加大资金扶持,研究制定区域财政扶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向太原集聚。强化人才支撑,坚持人才强市,把结果导向贯穿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完善识才认才“好机制”,打造引才聚才“好平台”,营造育才成才“好环境”。

(五)强化考核激励

构建具有太原特点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考促改、以考促优。建立营商环境工作问责容错制度,既严明纪律,让广大干部严格遵守法纪的刚性约束,守好底线,又鼓励试错,宽容干部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建立营商环境建设奖惩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蓄意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主体纳入黑名单,严肃惩戒;将自觉遵守和维护营商秩序的行为主体纳入白名单,优先获得政策扶持。双向合力推动形成奖优罚劣的良性激励机制,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附件: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制度支撑体系建设计划

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制度支撑体系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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